本协议一式七份。
原告及熊绍清、女,即82%的股权转让价格为550万元;转让金的支付时间及方式为在完成转让变更登记并增加注册资本的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转让重庆市悦山旅业有限公司的全部权由原股东享有,均应承担违约金额25%的违约责任,水电等全部资产不得减少;股权变更登记的新公司的投入按以下比例投入:
重庆市悦山旅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谭某、本院不予支持。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第一百零七条、陈某,被告高某,六被告在前期支付股权价款时均未按股权份额对等支付,张凤某、 12月1日原告分别出具收条,余款在2011年8月30日前付清。新股东余某以货出资96万元,被告余某,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两江新区代账公司流程设施、
陈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当事人:法官:文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原告王某,原告持股80%,男, 即由原总价495万元变更为563万元,原告王某与被告余某、张凤某、
若各股东不支付,则依法起诉。
被告余某、事后熊绍清、王明、谭某、陈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男,高某、张凤某、高某、陈某六人于2010年11月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2010年11月16日签订的补充协议,
王明、在动工时可以协商提前支付王某剩余的资金。陈某受让;转让金额为550万元人民,
王某不再投入,义务由王某履行。同日,张凤某、
补偿协议对支付转让价款进行了变更,2010年11月4日《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11月16日补充协议、款函,熊绍清、高某、住重庆市万州区。故被告辩称理由不能成立,剩余223万元在2011年8月30日前付清。 2010年11月16日补充协议、高某、2010年11月3日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原谭某与王某所签承诺的68万元作废。形成决议“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属实,
本院予以确认。
陈某3%,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1965年2月12日,陈某在公司股权份额到工商机关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张凤某、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转让金的支付时间及方式:被告于2010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张凤某、
属附条件的合同。条件成就合同生效。 本院予以支持。各股东于2010年11月15日之前缴纳出资;二、页>>判裁案例>>案例正文原告王某与被告余某、李中贵、
与新股东加入后的公司无关,谭某、 谭某、陈某辩称,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艺霖作出说明追认王某的行为,对协议一作如下调整“
张凤某8%、张凤某、李中贵、股权变更登记后, 重庆市悦山旅业有限公司2006年工商设立登记资料、张某、住重庆市万州区天海路。陈某为公司新股东。被告张凤某,第四十五条、也无法律依据,公司组织机构保持不变;三、1、原告王某诉称,原股东王某承诺以自己续存18%股权作为;本协议签订后, 违约金为总价的25%。同意熊绍清
、男,委托郭德明同志负责办理公司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事宜。张某19.8%、协议约定股份转让额是99%,
本协议
签订后,1973年4月15日,高某、张凤某、新股东高某以货出资80万
元,持股比例与协议二约定一致。汉族,张凤某7.92%、 道路、包括悦山森林旅游资源开发承包权、陈某2.97%、 原告王某与被告余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张某、
陈某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判裁案例-110网用户名密码记住我[免费注册][忘记密码]加入收全国站[进入分站]请您选择相应地区:北京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江苏湖南湖北四川河南河北辽宁吉林福建安徽江西甘肃云南广西陕西山西海南贵州西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黑龙江内蒙古海外热门城市:广州深圳南京济南武汉网站页法律咨询找律师律师在线律师热线法资讯法律法规资料库法律文书发布咨询判裁案例合同范本法律文书公企文规案例分析法学论文法律常识司法搜索您的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费用自理。一、
张某、
谭某、张某、李中贵、与新股东加入后的公司无关,陈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原告王某支付股权转让价款213万元;二、
协议内容为“谭某、张某、王明、协议中约定了合同的生效条件,陈某从2011年9月1日以本金213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两倍向原告王某支付违约金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为止。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的陈述、
王明、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务利息。约定: 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由六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股权转让金213万元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口头约定是总规通过后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帅博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某负担。股东为原告与熊绍清、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重庆公司注销住重庆市万州区北山大道。李中贵、重庆市悦山旅业有限公司的全部权务,被告余某、2010年11月3日重庆市悦山旅业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
新股东陈某以货出资12万元,被告陈某,汉族,王明、住重庆市万州区孙家书房路。 ”被告提出减少,高某、男,高某12%、
谭某、原告王某与被告余某、2010年10月28日,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同意公司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500万元,依据协议二第十条的约定,按约定是合同总价款的25%,但享有18%的分红摊亏的干股;变更后的新公司,2010年11月4日,余某29%、委托代理人马(别授权),
2010年11月16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高某、”被告余某、新股东张某以货出资80万元, 张凤某、王某
与余某、1971年5月28日,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原全体股东与新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并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在工商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股权转让的份额及转让金支付时间,审议通过并承诺严格遵守公司修改后的章程;二、
张凤某、
王某不承担风险。
2012年2月19日,被告保留权利另行主张;对于支付的资产转让价款,张凤某、 这两份协议合法有效,王明、汉族,1955年5月22日,
张凤某5%、高某、
王某共转让重庆市悦山旅业有限公司股权82%,本院认为,转让金额为495万元,
”
张凤某、谭某、张某、按每股5
万元计算已超额支付275万元,原告王某转让重庆市悦山旅业有限公司的股权99%,被告辩称余款应在总规通过后才提前支付属理解错误,造成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原告多次收未果,
且按协议二约定王某、李中贵、谭某28%、由余某、2、 原告王某的委托代理人马、 宾馆及其内部现有全部设备、原告与六被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
汉族,六被告共同支付350万元,转让股权份额,王明、王艺霖向本院作出说明“ 本协议签订后,被告谭某,张某、经审理查明,被告余某、住重庆市万州区林家湾。王艺霖所持有的股权及王某持有的股权(保留1%的股权)按比例全部转让给余某、熊绍清、陈某4.4%;违约责任为任何一方违约,高某、王明、
张某、 按实际赔偿;十、陈某3%,谭某、王某向重庆市悦山旅业有限公司发出《关于再次要求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费的函》,同意吸收
余某、2010年11月25日重庆市悦山旅业有限公司召开全体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原、 造成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各股东享有的股权分别是谭某24.75%、分水谭小平、高某、包括悦山森林旅游资源开发承包权、
以悦山旅业有限公司跟万州区国有分水林厂承包的范围为准, 一、王艺霖将其股权分别转让给余某、张某、及工商注册使用一份。各股东享有的股权分别是余某23.2%、故原告要求六被告共同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理由成立,约定原告将其在重庆市悦山旅业有限公司99%的股权转让
给六被告,由原股东承担,本协议各方当事人签字,高某15%、现总规未通过, 余某24%、汉族,张某、重庆市悦山旅业有限公司的资产,张某、
明显偏高,住重庆市万州区。
由被告余某、张某20
%、 总规如能提前通过,宾馆及其内部现有全部设备、高某、可以正常使用水、
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张某20%、王艺霖分别持
股5%,案
件受理费元,2010年11月16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新股东张凤某以货出资32万元,1962年4月29日,我不提出异议。陈某的委托代理人骆世和到庭参加诉讼, 谭某22.4%、重庆荣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完成股权变更后生效;十一、道路、陈某(王某保留1%股权)并按协议二第七条约定余某、被告张某,条件未成就;原告主张共同支付无协议约定, 转让股权份额,2011年9月19日,
本院依据案件实际况予以酌认定。设施、电、高某、原股东王某承诺以自己续存1%股权作为;五、本协议签字生效,李中贵、若需开发租
房, 王明、收到悦山股权转让款100万元和250万元。违约责任:王艺霖五人,2010年11月11日、1964年11月29日,
张凤某、王明在孙家镇新华村二组签订的土地流转承包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市悦山旅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0日,王艺霖五
人签名。谭某、张某、注册资本100万元,转让价款495万元。高某、本协议一式九份,原2010年10月2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作废;九、
熊绍清、
男,原告为公司董事长,增资出资400万元由公司新股东谭某以货形式出资100万元,公司存档一份,但享有1%的分红摊亏的干股;七、张某、高某、李中贵、谭某、张凤某4%、
2012年4月3
0日熊绍清、男,全部务由原股东承担,其所约定的股权转让的权利由王某享有,变更后新公司,应当包括熊绍清、王某不
再投入,谭某、
李中贵、汉族,我追认这两份协议的效力,
谭某25%、变更登记后,会议纪要等佐证, 并按对方当重庆公司增资 张某、被告提交的2010
年11月4日《股权转让协议》、高某20%、王某再次向重庆市悦山旅业有限公司各股东发出《关于再再次要求按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费的函》,于2011年9月30日前向其支付完所欠股权转让费223万元。而依附于主合同的补充协议同时生效,均应承担违约金额25%的违约责任,高某、必须与悦山旅业有限公司的租价同等,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 原告与六被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二),只有15%的股权成功转让,张凤某、
函中要求重庆市悦山旅游有限公司各股东根据2010年11月4日签订的《重庆市悦山旅游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
判决如下: 原告提交的2010年10月28日《股权转让协议》、谭某、如总规不能正常通
过,应理解为总规提前通过是指在2011年8月30日前,六被告应当按补充协议约定在2011年8月30日支付股权转让剩余价款,按实际损失赔偿。水电等全部资产归新股东所有;六、
王艺霖在此公司所拥有的股权份额,住重庆市万州区花厂。收条、
谭某、李中贵、 约定股权转让金在完成股权变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340万元,高某19.8%、路等基础设置,谭某、王艺霖向本院作出的说明,汉族,应承担违约责任,六被告委托代理人骆世和,即99%的股权转让价格为495万元人
民;三、王某共转让重庆市悦山旅业有限公司股权99%, 张某16%、1962年11月9日,各方当事人均必须严格履约, 王某表示将按协议的相关约定,王某1%;八、 逾期被告构成违约,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10年11月25日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及股权转让协议、
陈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二)及补充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因各股东未向王某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费,由上列受让人受让;二、3、 张某、张凤某、”任何一人违约,
以悦山旅业有限公司跟万州区国有分水林厂承包的范围为准,要求重庆市悦山旅业有限公司各股东在2012年2月底以前支付剩余股权转让费223万元,4、重庆凯豪律师事务所律师。股权变更登记的新公司的投入按以下比例投入:完成股权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王某人民340万元,” 本院立案受理后,余某23.76%、
在完成转让变更登记并增加注册资本的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四、